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黄轲彪  来源:彬州公司安全环保部  浏览数:9415   分享到:

为提升彬州公司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陕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我公司自2024年7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生产情况、排污状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张增战

3、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屯庄社区)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30万吨乙二醇

5、行业类别: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6、主要产品:乙二醇

7、主要污染物: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VOCs;废水: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

8、主要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预电除尘+布袋除尘脱硫系统、SNCR+SCR脱硝系统、污水处理站等。

二、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QQ截图20240722145235.png

三、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第二类污染物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三类标准限值。固废、危废均由具有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合规处理。废气、废水、固废、危废排放量见下表;公司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

QQ截图20240722145454.png

QQ截图20240722145623.png

QQ截图20240722145713.png

11111.png

22222.png

33333.png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并及时更新备案《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最新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2月29日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610427-2023-27(H)。预案建立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控制体系,根据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检,确保设施和物资随时可投入使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轲彪      联系电话:13509188835

咨询机构:西安概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   超      联系电话:18091874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