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14     作者:  来源:安全环保部  浏览数:18009   分享到: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八五”时期建设的大型化工企业,是我国现代煤化工发展和新一代煤气化技术应用的先行企业。一期合成氨尿素项目于19965月建成投产;二期甲醇二甲醚项目于20065月建成投产。公司以世界先进的洁净煤气化技术为龙头,以烟煤为原料,组合运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和装备,化肥生产装置年产能力为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醇醚生产装置年产能力为60万吨甲醇、11万吨二甲醚。目前,企业产品已形成了优质氮肥、清洁能源、高纯气体、煤化工助剂等四大类10多个品种。公司位于北纬34°29’,东经109°26',处于渭南高新区中部。生产区占地总面积66×104m2,总建筑面积170705 m2,南北最大直径673.55m,东西最大直径1198.75m。厂区东距渭南市5Km,西距金堆城钼业化学有限公司、八鱼油脂厂约1Km,南距陇海铁路、西潼公路2Km,北至渭河5Km。距厂围墙外500m内有居民约2000人,1000m范围内有居民约1500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确保企业、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把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结合公司生产工艺、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以更加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和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蔓延,提高公司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自身及周边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于2013年已经备案,2016年重新修订。

该预案包括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化工科技公司,渭河塑业公司,科伟化工公司等应急预案,预案经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修改,并经专家评审后在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详细内容见发布附件。

  渭化集团环境应急预案-20160615修订本.doc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