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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强警示
发布时间:2023-07-24     作者:杨爱玲  来源:法律审计部  浏览数:1286   分享到:

观看了7月份警示教育片《清除国企蛀虫》,感受颇深。

该片讲述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罗某某等三名“靠企吃企”落马“蛀虫”的贪腐案件。作为原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几人在利益和权力的诱惑下,背弃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滥权妄为,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曾经的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看到其声泪俱下的场景时,不禁让人痛心和惋惜。

这些落马的“重量级”领导干部,起初清正廉洁,并在工作中干出了一番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送礼求办事的人增多,各色“馈赠”不断诱惑动摇,其初心渐忘,底线消退,失去原则立场,最终走上贪腐不归路。成都市原新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利志认为:反正别人给我送钱,只要没有第三人知道,拿嘛。正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他不辨是非,为人情和欲望所累,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力“变现”谋取非法利益,最终走向了滥用职权的深渊。

“如果有重来的一天,时光能够倒回,我宁可穷死饿死、一无所有,我也不会去犯这个罪、犯这个法”,北京地铁公司下属某公司桥隧三项目部原经理商霄顺在高墙内无尽地悔恨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他们的末路人生令人深思自省。前车之鉴,岂可不察?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应保持清廉自守、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一是做到正心立本,端正自己的心念。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加,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需要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正心立本,需常常主动回望人生,初心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二是做到检身正己,守住交往关,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廉洁自律的生活方式并非一日之功,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时常审视自己、检身正己,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从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小节”入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名利、钱财等诱惑面前、在抉择关头,算清人生大账,给欲望安上闸门,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三是做到恪守正道,弘扬正气。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身边人的请托说情、面对各类违纪违法现象,我们党员干部要学会拒绝,勇敢说不,要保持定力,不被各种歪风邪气所沾染、不被任何旁门左道所迷惑,做到无所畏惧、胸怀正气;身处要职的领导干部,要慎初慎微、自警自醒,防止他人投其所好的拉拢与腐蚀,防止人情往来中的方向迷失与底线失守,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