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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作者: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数:9080   分享到: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知发〔2017〕143号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时间:2017-10-30 10:26

各有关单位:
  众创空间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是连接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众创空间发展的核心要素。为加快我省众创空间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众创空间挖掘核心、高价值知识产权,开展专利布局,高效转化知识产权成果,2016年省知识产权局选取我省一批重点众创空间,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2017年我局决定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面向全省征集示范众创空间。
  一、建设目标
  根据众创空间的要素特点,通过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众创空间及在驻企业快速发展,依靠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和企业家。
  二、工作内容
  (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各示范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系统化、个性化培训,帮助在驻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各示范众创空间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积极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加强沟通,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通过支持相关领域的专利信息分析工作,引导各示范众创空间在驻企业开展专利布局规划,联合开发产品、开拓市场。
各示范众创空间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专利信息分析工作,积极运用专利分析成果,加强专利布局和内外合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服务机构在各示范众创空间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为在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等全方位服务。
各示范众创空间为知识产权工作站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支持其业务开展。
  三、申报评定
  (一)请各众创空间于11月15日前,将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书面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尽快研究确定示范单位并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材料应包含: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申报函、本众创空间基本情况、2018年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方案。
  (三)本次知识产权众创空间示范为期二年。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将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评定,选择优秀众创空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25日